买银行理财却买成了基金,亏了找谁?
www.moneyweekly.com.cn   2025-06-05   来源:理财周刊

最近有条新闻:八旬老人到银行买理财产品,结果被推销买成了基金,最终亏了约30万元。老人状告银行,却输了官司。这简直和前些年常发生的“去银行存钱被忽悠买了保险”如出一辙。所以,一定要提醒家里老人,从银行买的可不都是“银行理财产品”! 

八旬老人亏了30万元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终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一位年过八旬的投资者在2021年投入105万元购买一只公募基金产品,两年多时间就亏损约30万元,老人诉至法院,要求相关代销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一审法院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决银行承担70%损失赔偿责任并支付损失利息。二审法院则认为,投资者系自主决定购买涉案理财产品,且产生亏损的直接原因是金融市场正常变化和波动,银行已经完全履行了适当性义务,于是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涉及的理财产品为博时基金旗下博时成长领航混合。该基金成立于2021年1月21日,曾在发行阶段吸引超百亿元资金认购,引发市场关注。

对此,这位80多岁的老人辩称:自己风险承受能力较低,虽多次购买过银行理财产品,但大多数为保本型产品;自己认知能力和操作能力有限,无法独立完成复杂的基金认购操作,所有操作都是在银行贵宾厅由工作人员指引完成。

银行方面却表示,老人做过多次风险评估,并且有录音录像,理财师提示过风险,所以老人要“买者自负”。

其实,这位老人一定是把基金错误地理解为“银行理财产品”了。过后再追究银行的责任,真的很难,怎么叫“理解产品、理解风险”了呢?这里面有很多模糊地带,也容易打擦边球。重要的一点是,一定要分清什么是“银行理财产品”,什么是“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两者风险程度差别很大。

何谓“银行理财”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称为“银行理财”。在银行理财这种投资方式中,银行只是接受客户的授权管理资金,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基本上都是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不是银行自己发行。银行理财子公司类似基金公司,可以在多家银行销售产品。

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这类理财产品,通常投资于高信用等级人民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其他债券等),或者各种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大部分是R1和R2风险的产品,收益比较稳定,风险较低,拉长时间看,多数能跑赢银行存款利率。不过,银行理财也是会亏损的,如2022年11月就发生过银行理财产品大面积亏损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理财产品中,也有极少数R3及以上风险等级的产品,如果买了这类产品,甚至存在本金大幅损失的风险。

何谓“银行代销理财产品”

银行网点众多,有广泛的客户资源,所以银行也是各类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

“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就是指银行向客户推荐并销售第三方机构的理财产品。这些第三方机构主要是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银行作为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信息和服务,并在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后获得一定比例的佣金收益。

由于佣金收入是银行的重要收入来源,因此,银行也会很努力地推销这些产品。这时候,客户一定要问一句,这个“理财产品”的风险等级是多少?如果不是R1或R2等级的产品,就存在本金大幅损失的风险。

整顿乱象

正是因为银行代销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乱象,今年3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一份重磅文件——《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代销产品宣传资料首页显著位置应当标明合作机构名称,并配备以下文字声明,“本产品由××机构(合作机构)发行与管理,××银行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和兑付责任”。

《办法》强调,“对于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客群,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更为审慎的销售流程,加强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管理,强化风险提示。”

《办法》还明确,商业银行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代销业务,严格禁止各种违规、擦边行为,重点有三条:

1、不得违规代替客户签署代销业务相关文件,或者代替客户进行代销产品购买等操作、代替客户持有或者安排他人代替客户持有代销产品;

2、禁止诱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

3、禁止“偷偷”卖私募产品,“代销私募产品必须通过专门渠道非公开销售,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

有法规约束总比没有强,但是到银行存钱、取钱的人自己一定要有个心眼,不要为所谓的“高收益”而损失本金。毕竟,把钱存在银行本身的目的就是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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