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能领双份退休金?这种“好事”要怎样才能办到?
www.moneyweekly.com.cn   2025-04-22   来源:理财周刊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不仅是即将步入退休生活的“准退休”群体,不少80后、90后,甚至00后,都已经开始为养老发愁,一项调查显示,有90%的18-35岁的年轻人认为,现在就需要为养老做好准备——父母的养老责任,叠加未来自身的养老压力,让这届年轻人“都还没有对象,就已经开始考虑养老了”。

而作为退休后的主要收入来源:养老金,更是无可避免地成为了养老焦虑的核心,“想要老了过得舒坦,年轻时就得多花点心思”,成为了许多年轻人的养老金提升信条,而其中,一则“两地重复参保,退休后即可领取双份养老金”的“养老致富经”,戳中了不少年轻人养老焦虑的“痛点”:“朋友说在老家和上海两地同时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就能领双份养老金,这是真的吗?”——既然养老压力这么大,能多领一份钱岂不是美滋滋?

养老金“双卡双待”?其实行不通!

作为我国覆盖面最广的“养老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分为两部分:一是单位缴纳的基础养老金,这部分将进入基本养老统筹基金,体现社会互助共济;另一部分则是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进入我们的个人账户,体现养老的个人责任。

由于基本养老金的本质中含有“社会共济”的内涵,并不是单纯的个人储蓄,有一部分资金将进入“社会共济池”,因此,如果允许重复参保,那么势必会导致部分人占用了双份的公共资源,这对其他遵守规则的人来说显然就有些不公平。

所以对此,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社会保险法》中强调: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地同时缴纳社保费会造成重复缴纳,同时段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参保人也无法领取两份养老金。

因此,就算我们自愿多承担一份养老金的费用,根据规定,这种行为也是不被允许也拿不到任何好处的——无论是同时在老家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大城市缴职工社保,还是在两个城市同时缴职工社保(例如同时在杭州和成都两家公司缴费),不仅本质上都属于“重复参保”的灰色操作,可能被认定为“虚构劳动关系”,面临追责或行政处罚,最终也无法实现退休后两份养老金的“美好”愿望。

重复参保了还有救吗?

那么,假使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产生了重复缴纳的部分,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人社部规定,若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那么会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单位缴纳部分,即统筹部分则不予退还,此外,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是职工社保重复缴纳,那么将仅保留一个账户,重复缴费部分退还个人账户金额(无利息),缴费年限不累加;而若是职工与居民社保重复,保留职工社保账户,清退居民社保个人缴费部分。

因此,重复缴纳社保,退休后领取多份养老金并不是“正经攻略”——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多吃多占”,不仅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的损失,严重者还会受到相应处罚,反而得不偿失!

由于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纳的金额与年份,会影响到最终退休金的金额,所以,如果想要在退休后拿到更多的养老金,提高缴费基数、延长缴费年限、尽量避免断缴,如果条件允许,选择在社平工资高的地区满足缴费年限并办理退休等,才是安全感点满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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