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穗土地增值税有差异
2007-06-22 | 作者: 甄爱军 | 来源:
根据京、沪、穗三地的规定,目前均只针对非普通住宅转让环节征收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转让环节则暂不征收。不过,三地在执行力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总体来看,目前对市场影响仍然有限。  
    

  文前提要:根据京、沪、穗三地的规定,目前均只针对非普通住宅转让环节征收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转让环节则暂不征收。不过,三地在执行力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总体来看,目前对市场影响仍然有限。  

  原本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花园洋房、别墅类物业的土地增值税,现已覆盖至京、沪、穗三地的非普通住宅。但是,由于此项税收征收额度尚存可变通的地方,可以按照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也可以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计算,因此其对市场的作用力可被降至最低。对此,有专家分析认为,土地增值税其实只是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进行适当的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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