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楼继伟3月20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目前中国实行的累进税制极不合理,世界上只有很少国家还实行分类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国已经制定了从分类征收转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会考虑必要的基本扣除、抚养扣除、赡养扣除、生计扣除等,改变现阶段只对工薪所得超额累进征税的做法。方案需报国务院批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关法律议案,同时还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立法,这些程序必须一步步完成。
个税制度改革 难点在哪里?
楼继伟的这番表态迅速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因为公众对现行个税制度的意见由来已久。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制度。直接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过低,缺乏对个人收入、财富进行全方位调节的重要税种;而间接税占比过高,远超过世界其他国家。《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税收制度,并强调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相关专家指出,与直接税比重提高相伴随的,必然会产生更多的自然人纳税人。与企业纳税人相比,自然人纳税人数量多、管理难的特点不容忽视,因此,建立针对自然人的税收管理体系是我国税收征管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正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直接税就是要以自然人,也就是个人作为纳税人。具体在我国,直接税最主要的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以及房地产税。直接税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是个人信息体系的建设能否取得突破。据悉,如果一切顺利,我国有望今年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建设任务,形成覆盖所有税种及税收工作各环节、运行安全稳定、国内领先的信息系统,并于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税法问题专家胡怡建则对记者表示,建立个人信息体系,一方面需要把个人的基本信息纳入,另一方面需要把个人的收入和财产等经济信息纳入。要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一个纳税人有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纳税人识别号。这个纳税人识别号以前主要是面向企业,下一步重点就是个人,这在正在修订的《税收征管法》中也有体现。
让个税真正“劫富济贫”
另外,在具体的税收管理上,正在建立的针对个人的税收征管体系将更多关注高收入人群。我国将从法律框架、制度设计、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开展对高收入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分析,将分析结果推送相关税务机关做好应对,不断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水平。
专家分析,之所以要构建以高收入人群为重点的税收管理体系,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直接税应该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正向调节功能;二是相对而言,高收入人群更有避税动机,税源管理风险较高。
以个人所得税为例,理想的情况是个税具有调节功能,让高收入者多缴税、低收入者少缴税,从而缩小贫富差距。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绝大多数来自工薪阶层。工薪阶层个税通过单位代扣代缴,征管比较容易;而很多高收入人群的收入来自资本所得、转让不动产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收入比较分散、隐蔽,征管难度大。因此我们需要重点管理高收入人群的税源,这也符合我们增加直接税比重的目的,即发挥税收的正向调节作用,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从调节收入分配的角度看,个人所得税要充分发挥作用,不仅取决于个人所得税的制度设计,也取决于特定的税制结构和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我国拥有庞大的国有经济,居民很少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中获得直接好处,也很难从国有资本的市场估值增长中获得直接好处;再加上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为主体,个人所得税收入只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7%不到。这就决定了在现阶段仅靠个人所得税来显著改善居民收入分配结构非常困难,所以个税改革应该是我们国家整体税收体制改革中的一环,还需要配合“营改增”等其他税制改革,才能更好地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
外国的个税怎么收?
既然楼继伟部长表示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不再实行分类计征个人所得税,那这些国家是怎么征收个税的呢?
现代化个人所得税是最公正的税种。相对于另一大税种——增值税(中国目前收入最大的税种),现代化个人所得税完美体现了人人平等,按个人实际能力交税的现代化征税原则,符合人类理性的追求与心愿。增值税是把税加到商品价格中,直接从消费者处征税,税款由出售商品的商人交给财税局。这样,购物的人无论是富翁还是乞丐都交同样比例的税。
德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由联邦订立,其税收收入42.5%归联邦政府,42.5%归各州政府,15%归县政府。其核心条款第2条规定了7项要征税的收入:来自农业和林业的收入;来自企业的收入;来自独立开业的收入(医生、律师、注会);来自非独立工作的收入(工资);来自资本的收入(股份、股息、有价证券投机盈利);来自出租的收入(房产出租);法律规定的其他收入。前三项按照盈利征税,后四项按照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征税。
相对于英美法三国的税率,德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率有一个弱点。英美法三国的税率都是每年直接和通货膨胀率挂钩进行调节,德国税率虽然也变化,但不直接和通胀建立同步联动的数量关系。也就是说,德国个税税率变化往往不能抵消由物价上涨带来的纳税人税负的增长。德国立法者现在采取的办法是提高最低免征额。
德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有用来对特定的经济领域或经济体给予的税收优惠,比如涉及环保的企业,以及中小企业。还有用来支持养老、教育、照顾家庭、保护弱者如残疾人的社会条款。个税法对生育孩子提供了两种税收上的优惠办法供纳税人选择。为鼓励男人结婚,个税法规定,对合并交税的夫妻的收入先合计,平分后算出各自应交的税,再乘以2,得出这对夫妻一共要交的税。这样一来,在夫妻两人收入有差异时,比分开各自交税要优惠。
英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养老金收入、社会保险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储蓄和投资收入及其他收入。不征收个税的收入是博彩收入、赛马得奖、伤残人养老金、部分社会保险收入和特定的养老金收入等。英国对不同收入采取不同税率,除利息收入和股息收入外,其他收入采用高强度累进主税率。主税率每年由国会确定。
美国在国家、州、县三个层面上征3种所得税。国家层面上征全国统一的联邦所得税,大部分州征州所得税,有的县征县所得税。美国联邦所得税法把所得分为两类,普通所得和资产一次性出售所得及股息。对前者采用普通税率,对后者采用特殊优惠税率。
法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7项应纳税收入:工资和退休金;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工商业收入;自由职业者收入;农业收入;出租收入;资本收入;对资产的一次性出售所得有特殊规定。1945年以来,法国采用独特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税办法,其背景是鼓励多生孩子。
总体来看,现代化国家的一个关键要素在于,以前由家庭亲属承担生老病死的生活保障责任变为由国家承担。现代化个人所得税的执行前提是现代化的社会保险法。现代化的社会保险法是现代化个人所得税的“守护神”。除了专门的社会保险法以外,许多国家特别是英美,把一部分相当重要的社保内容,在个人所得税法中进行规范。
发达国家个税征收的先进经验也值得我们在个税改革中借鉴。
相关知识: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史
个人所得税是世界上现代化国家最大的财政收入税种。代表发达国家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数据显示,个税是这34个成员国家的最大税收来源,其占全部税收额的比例是,德国36.3%,美国70%,英国41%,法国30.3%。
从本质上看,个税是最完美体现现代化征税理念的税,还承担着现代化国家的核心社会功能:参与配置社会资源,帮助社会弱者,鼓励或抑制特定的经济部门或社会行为,重新分配财产,刺激或稳定经济发展,帮助解决社会环保等特殊社会问题。以德国为例,德国最富裕的10%的人交了全国55.5%的个税,这就体现了个税重新分配财产的社会功能。
从历史上看,1799年英国首先开征了作为一个战时临时税种的个人所得税,由历史上最年轻的首相小皮特提出。面对拿破仑入侵的威胁需要扩军参战时,他认为有必要迫使有产阶级多交税。他的继任者阿廷顿对个税进行了技术上的重大改进,奠定了税法技术基础。个税被称为“打败拿破仑的税”,为英国打下了现代化国家的财政基础。
和英国一样,美国个人所得税也是国家危难情况下的产物。1861年,美国爆发内战,总统林肯为了筹集军费,颁布法律开征所得税。直至1871年美国实现实际统一,才停止征收个税。1894年重新开征,但次年因包劳克案停止征收。到了1913年,美国通过宪法第十六修正案,为个税的重新开征扫清了道路。
法国也一样,1870年法国在普法战争中战败,面临支付巨额赔款的财政压力。次年,法国考虑以英国为榜样开征个人所得税,但由于总统梯也尔激烈反对而未开征。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财政压力下,法国才于1914年开征个税。从英美法的经历可以看出,现代化个税是一种诞生于战争忧患而成就大国兴起的税种。
背景资料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计算标准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 改革时不我待 | 邢 力
咨询电话:64759996(9: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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