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要慎选金融机构
2005-04-07 | 作者: 陈婷 | 来源:
中国人总是很相信金融机构,如果你告诉某个人,银行存款可能会有风险,保险公司可能会倒闭,大概十有八九不会相信。但从2004年11月出台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到2005年1月出台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到2月 初现端倪的“投资者保护基金”、到正在酝酿中的存款保险制度和期货市场投资者保护基金,种种迹象都在表明,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加深,随着2006年金融市场完全开放日期的逼近,国家对于金融行业产生的风险将不会全部买单。
    

近期,中国银行哈尔滨分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携巨款(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外逃的消息特别引人注目。此前也有媒体披露建设银行内部出现类似的官员携款潜逃事件。而在过去的2004年里,券商和信托业违规事件频发,也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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