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解释保护了谁
2011-08-19 | 作者: 邢力 | 来源: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公婆买房,儿媳没份”……近日,《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中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引起人们广泛的争论。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是:《婚姻法》新解释到底保护了谁的利益?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公婆买房,儿媳没份”……近日,《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中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引起人们广泛的争论。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是:《婚姻法》新解释到底保护了谁的利益?

  《婚姻法》新解释出炉,刹那间,百度贴吧、天涯、猫扑、新浪微博等各大自媒体平台上充斥着各种声音。细细分析,无非两种观点,一是反对派,认为新法保护强者,伤害弱者,使得富者更富,穷者更穷。持这种观点的以在婚姻中往往处于经济弱势地位,名下没有房产的女性居多。二是支持派,认为新解释保护了房屋实际出资人的利益,并非保护男方利益,如果女方出资购房,离婚时男方一样分不到房子。纵观网络,前者的声音显然远远压过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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