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回购”此风不可长
2006-11-10 | 作者: 蔡为民 | 来源:
“限价回购” 此例一开,各地难免有样学样,无疑给“权力寻租”制造空子。毕竟,连“限价回购于私人”都可以成为土地出让要件,又有什么配合单一开发商的附加条款不能够被设计出来呢?
    

  “限价回购” 此例一开,各地难免有样学样,无疑给“权力寻租”制造空子。毕竟,连“限价回购于私人”都可以成为土地出让要件,又有什么配合单一开发商的附加条款不能够被设计出来呢?

  近期北京朝阳区CBD核心地段白家庄的办公及商业用地,极具“创新”地以附带“限价回购”条款方式进行招拍挂。令人遗憾的是,不论其过程及结果,均在京城引起巨大争议与反响。包括任志强、潘石屹在内的多数人诟病“限价回购”的作法,将导致开发商利益受到损害,而表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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