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对价也要重视对流通股东利益的保护
2006-01-25 | 作者: | 来源:
股权分置改革中,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大股东采用了权证、以股抵债、资产重组等创新方法来同流通股股东对价,从效果上看,股价也确实得到了比较大的上涨。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看到,所有的创新都是在大股东主导下的创新,要让他们提出对流通股股东有利的股改创新方案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管理层在政策上做出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中,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大股东采用了权证、以股抵债、资产重组等创新方法来同流通股股东对价,从效果上看,股价也确实得到了比较大的上涨。尽管如此,我们也应该看到,所有的创新都是在大股东主导下的创新,要让他们提出对流通股股东有利的股改创新方案是不现实的,这就需要管理层在政策上做出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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