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房养老”可行吗
2018-11-02 | 作者: 蔡为民 | 来源:
以“房屋租金”作为养老经费的来源,相较于以“产权交换”的方式更能为市场所接受,但对于“担保品”的房产其本身条件会有较高的要求,而并非是“有房就能参与、加入”的养老模式。
    

历经长时间论证, 2014年由国外引进的“以房养老”模式,由于社会接受度极低,申办者寥寥可数,在国内几乎可以说以失败告终。惟“养老”问题与困扰日益迫切,毕竟,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已达17.3%,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亦已占总人口数的11.4%,与前一年相比,中国老龄化正以明显加快的速度推进,确实极需研究、摸索出一条可行的养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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