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表”封杀劣质房?
2001-12-02 | 作者: 沈瑛华 | 来源:
上海市从今年1月1日开始对商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由质量等级核定制改为竣工验收备案制,即质监机构不再对本市工程质量核定合格、优良等级,而是在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
    

    上海市从今年1月1日开始对商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由质量等级核定制改为竣工验收备案制,即质监机构不再对本市工程质量核定合格、优良等级,而是在建设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即发展商)自行组织验收,并于验收合格后15日内报本市质监部门备案。所以,购房者验收时可能看不到载有质监部门核验意见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明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了。政府权力下放了,发展商自行组织验收房屋的质量,这会不会损害购房者的利益?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如何验收房屋质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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