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沪深港通的投资标的
2018-05-04 | 作者: 孙杺楠 周茂荣 孟维来 | 来源:
香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李君豪先生提议,允许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深港通认购并交易在港上市外国公司的股票。
    

中国证监会曾在2017年底答复有关两地新股互联互通的建议时表示,“新股通”须在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整体机制框架下实施,香港“看穿式”监管机制的建立是重要条件。

目前,在两地证监会的指导下,港交所与内地交易所、结算公司正在积极推动“沪深港通北向投资者标识符”实施计划,预计今年第三季度能够推出。投资者标识符制度落地后即可充分满足监管机构的跨境监察需求。因此,在两地监管协作方面,允许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深港通参与香港新股发行认购的条件也已基本满足。

本栏其他文章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


期刊搜索
期数:
栏目:
作者:
标题:
全年订阅价格:¥88.00
从2021年开始,《理财周刊》全年12期,每月1日发行。付款成功后,您将获得《理财周刊》电子刊一年的阅读权限,包括新发行的杂志以及2015年后的往期杂志。《理财周刊》电子刊的阅读方式:《理财周刊》官方网站"www.moneyweekly.com.cn";搜索添加微信小程序“理财周刊杂志”。
全年订阅价格:¥300.00
《理财周刊》纸质杂志(公开订阅发行12期),邮发代号:4-866。
咨询电话:64759996(9: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