摹仿名牌商标该怎么罚
2018-05-04 | 作者: 陈亦雨 | 来源:
在商品上使用与他人企业字号相同的字样,有“搭便车”故意并造成公众误认且无正当理由,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说到知识产权保护,生活中常见各种攀附名牌的案例。小企业摹仿知名厂商的产品或商标,然后在小细节上稍作改变,以此逃避侵权责任。近期,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审理判决了一起“山寨”案。

使用相似商标被告上法院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三菱公司”)是一家专门制造、销售电梯产品及其零部件并提供电梯安装、维修、改造服务的中外合资企业。三菱公司近期发现,安徽一家名叫BL的公司在其运营的网站网页、生产销售的电梯轿箱内控制面板上使用了与三菱公司图形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也出现了与三菱公司企业字号“三菱”相同的字样。BL公司的标识为,三菱公司的标识为,二者神似,但细看略有不同。不仅如此,BL公司还使用了与三菱公司相同的宣传语——“上上下下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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