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欠薪 股东要还钱吗
2018-03-02 | 作者: 周夏雨 |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一人公司”在被执行的过程中,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一人公司”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由股东拿出个人财产偿还公司的欠薪或债务。
    

据了解,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以来,以被执行人公司的股东未依法出资、抽逃注册资金及被执行人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由,要求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审理中日益增多。此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股东往往不主动配合法院,而执行法官也无法对其采取直接措施,即便追加审查也存在举证难、送达难等情况。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


期刊搜索
期数:
栏目:
作者:
标题:
全年订阅价格:¥88.00
从2021年开始,《理财周刊》全年12期,每月1日发行。付款成功后,您将获得《理财周刊》电子刊一年的阅读权限,包括新发行的杂志以及2015年后的往期杂志。《理财周刊》电子刊的阅读方式:《理财周刊》官方网站"www.moneyweekly.com.cn";搜索添加微信小程序“理财周刊杂志”。
全年订阅价格:¥300.00
《理财周刊》纸质杂志(公开订阅发行12期),邮发代号:4-866。
咨询电话:64759996(9: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