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新政并非“解放”小产权房
2017-09-08 | 作者: 甄爱军 | 来源:
日前,国家在扩大租赁住房供应方面“放大招”,即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不可否认,此举能够有效扩大租赁住房的供应,但可以明确的是,并非为让小产权房“转正”。
    

试点集体土地建租赁房

日前,为了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增加租赁住宅上“放了大招”。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称,根据地方自愿,确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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