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车遭加价 损失谁买单
2015-02-13 | 作者: 徐芬 邢力 | 来源:
明明在合同中约定了全部费用,但等到提车时却临时要增加1000元“加急费”,这让顾客无法接受,谁知4S店居然就把最后一辆车卖给了出价更高的其他客户。这样的蹊跷事,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诚实守信是商家面对消费者时的应有态度,然而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以下简称4S店)却在顾客提车时巧立名目,索要未在购车协议中约定的“加急费”,遭顾客拒绝后将现车出售他人并以无车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导致消费者至他处购车产生差价损失。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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