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租房提取新政能奏效吗
2015-02-06 | 作者: 邢力 | 来源:
最近住建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这是否意味着用公积金租房变得非常容易了呢?对于公积金制度本身而言,这么做又意味着什么呢?
    

不再需要提供租房发票,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啦!终于可以让我们这些买不起房的屌丝能用公积金干点实事了!”最近网上充斥着这样的叫好声。

原因是最近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出通知,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今后只要连续缴存3 个月公积金,名下无房且租房的,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公积金用于租房无需再提供发票

其实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规定,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如今出台的通知最大的亮点在于没有再提到过去公积金用于租房必须要提供的发票。

据了解,目前签订租房合同需要交纳的房屋租赁税为房租总额的5%,另外还需要支付一次性的备案费。按规定,这笔税应由房东缴纳,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现实中,即使房东愿意配合缴税,往往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都转嫁给了租房人。事实上,愿意替房东缴税的租客主要只有两类人,一类是那些在外企上班的需要向企业报销租房费用的职场高端人士,普通租房者可不愿意无端再承受5%的附加租房成本;另一类就是为了提取公积金租房,必须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完税发票作为证明,所以只能被迫替房东缴纳了这笔税。可这样的租房者依然只是少数,绝大多数无力买房的租房者由于舍不得交那5%的房屋租赁税,因此过去虽然早有公积金可用于租房的政策,但如果房东不配合,就很少有人真会动用公积金交房租。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三部委发布的新规,明眼人都能看出是在帮年轻的租房人“减压”。毕竟现在农村和中小城镇的年轻人到大城市打工非常普遍,这些人往往收入较低,而大城市房价又很高,根本无力买房,可即使租房的费用也不便宜,因此如果能让躺在账户里睡觉的公积金直接抵充房租,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年轻打工族的生活经济压力。

而从政府层面看,此次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使用率低并由此带来的“劫贫济富”的问题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被诟病的问题之一。根据住建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4 年8 月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7.03 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 万亿元;缴存余额3.54 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43 万亿元,再加上其他方面的投资,资金使用率约为70%,结余资金1.07 万亿元。提取总额占缴存总额的比例不到50%,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70%(目标值是85%),导致上万亿元资金在公积金账上“沉睡”,没有被用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显示公积金制度的有效性还有待提高。

因此放宽提取条件和降低贷款门槛,是近年公积金改革的主要方向。去年10 月,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就有多项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的措施;现在又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可以大大提高资金使用率。

 

租房提取公积金曾经很麻烦

除了无需提供发票这一最关键的利好消息外,此次通知在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上也作了一定程度的简化,因为过去想要租房提取公积金是件相当繁琐的事。

说起曾经想提取公积金交房租的经历,在上海一家外企工作的小刘表示十分无语。小刘告诉记者,2013年,他偶然一次听朋友说起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实可以用来租房子。这让刨去每月房租、饮食、交通等必要开支后就几乎“月光”的他十分动心,如果能把公积金取出来应付一下房租,就能留出更多的钱改善生活了。

然而,就在拨通电话询问过相关部门后,他才发现,用公积金支付房租这条路是何等艰难。按照规定,小刘要想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复印件、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房管部门出具的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承租人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一份。

其中光是开租房发票这一项,又需要拿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等,到地税局开具。一看这么复杂的手续,每个月只是在交房租的时候才和房东通一下电话的小吴退缩了,先不说自己是否愿意不厌其烦地准备上面的材料,就是房东也不可能为了他去开具房产证明和要求繁多的租房发票。

如今公积金新政出台后,小刘再想提取公积金缴房租的话,只需要去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本人名下无房产的证明,随后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房屋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而对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人来说,虽然仍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但也无需缴纳完税证明,且可以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同时根据要求,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也将取消。


执行难题如何破解

虽然此次公积金新政的初衷值得肯定,但紧接着,基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面临一个现实的操作难题:如果不再需要提供发票就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那又该以何种方式来认定租房呢?如果遇到有人恶意套取公积金,又该如何有效防范呢?

由于公积金制度的先天缺陷,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社会上都存在着帮缴存者套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的中介公司,和那些帮信用卡持卡人套取信用卡内资金的非法POS 持有人一样,这些中介往往会收取套取金额的1%~3%作为手续费。而在所有套取公积金的手段中,租房套现又是相对最容易的。如今只需满足连续缴存3 个月公积金和名下无房且租房这两项条件就可以轻松提取公积金,则意味着一些别有用心之徒无需再支付给中介手续费,也无需缴纳5%的租赁税就能轻松将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套现,这显然是违规的。

尽管三部委强调,放宽条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根据新规定,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然而问题在于,如果没有提供完税证明这一最过硬的证明,想要单靠对提取人提供的租房合同和其他身份信息就要甄别出对方是否存在骗提套取行为,在执行上会比较困难,毕竟公积金中心的人力物力也十分有限。


多地表示新政尚未执行

或许是对此有所顾虑,因此在三部委新规出台几天后,不少媒体在对当地公积金中心进行采访时,得到的回答都是尚未接到通知,目前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依然和以前一样。比如山东淄博、四川成都、云南昆明、广东东莞、广东清远、江苏无锡等。

其中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目前我们暂时还没有收到上级的文件。”李庆星表示,收到文件后,将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对东莞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不过将结合东莞实际情况,“不一定与要求一模一样”。他透露,政策调整的方向是“方便无房户提取。”对于是否会取消提供发票的要求,他表示接下来将研究决定。

据悉,国内一些城市曾经出现过租房提取公积金造假的现象,即伪造租赁合同等形式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对此,李庆星认为,过去东莞租房提取公积金造假现象比较少,因为存在一定的造假成本,提取人必须有地税部门的租金发票、正规租赁合同以及工资收入证明等材料,才能申请提取。“很多租客都没有意识让房东给自己开发票”。然而如果今后提取公积金无需再提供发票的话,的确会对公积金中心甄别租房真伪造成更大的难度。

李庆星还介绍说,每年东莞的公积金提取量很大,其中尤其以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这类居多,每年可达20 多万人次。此外,由于东莞外来人口居多,公积金的流动性也很大,每年也有近20 万人次进行公积金账户销户并提取。因此实际上从发放意愿上说,许多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也并不希望出现集中的大规模的提取公积金抵充房租的现象,这样会进一步削弱公积金的留存资金,甚至引发资金不足的问题以及更大的金融风险。

由此可见,提取公积金租房免发票虽然是件好事,但由于其先天存在的很多问题,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仍然还有很多待完善的地方,依然可能只是治标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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