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等多家券商交易软件“宕机”被罚,投资者利益如何保障?
www.moneyweekly.com.cn   2023-07-17  

“时间就是金钱”。在股票交易市场上尤为如是。

在如今“金融+科技”的加持下,券商的交易软件为投资者的股票交易争分夺秒。然而,交易软件问题频发,也愈发引起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

7月13日,深圳证监局挂出两张罚单,均直指中信证券在6月19日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中信证券及三名相关负责人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中信证券还被责令于3个月内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报送整改报告。

事实上,券商的交易软件出现“宕机”现象屡见不鲜,随着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相关处罚接踵而至。据《理财周刊-财事汇》不完全统计,除了中信证券外,招商证券、东方财富、国元证券等多家券商均出现过交易系统“宕机”事件。

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频现“宕机”现象,投资者利益如何保障?

中信证券“宕机”被罚

根据深圳证监局7月13日发布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信证券在2023年6月19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机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性不足,信息系统设备可靠性管理疏漏等问题。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方兴、侯敏、何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方兴作为中信证券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中心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信息技术工作,侯敏作为信息技术中心分管运维负责人,何涛作为信息技术中心机房与网络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

深圳证监局一日之内发布两张罚单,均直指中信证券“系统宕机”事件。

根据上证报此前报道,今年6月19日,多位投资者反映中信证券交易系统出现下单异常情况,表现为“不能撤单”或“无法成交”。经业内确认,中信证券交易系统故障情形属实,故障持续时间约10分钟。

对于此次中信证券交易软件“系统宕机”事件,深圳证监局督促称,中信证券应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吸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彻查风险隐患,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中信证券应于3个月内完成上述整改工作并向深圳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券商“宕机”现象频发

无独有偶,券商的交易软件出现“宕机”现象已经屡见不鲜。

今年6月26日,有不少投资者反映广发证券交易软件“广发易淘金”曾有数分钟的“宕机”现象,彼时无法正常登录进行交易。据了解,此次故障或许只涉及部分人员。随后,广发证券客服表示可能是交易拥堵导致的登录失败,“站点拥挤可能会导致无法登录”。

这对于广发证券而言,已并非首次出现该情况。早在2020年12月25日,广发证券易淘金APP出现部分站点交易登录缓慢,并因“宕机”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事实上,券商交易软件“宕机”情况频发,招商证券、东方财富、国元证券、首创证券等多家券商均出现过交易系统“宕机”事件,并被处罚。

具体来看,今年3月,东方财富因存在信息系统升级论证测试不充分、未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的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2022年6月,国元证券被出具警示函,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因为公司手机客户端交易软件在系统升级、变更上线前未进行充分测试;二是因为手机客户端交易软件在当日发生故障,未及时向证监局报告;三是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不完备。

2022年3月,招商证券因在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变更管理不完善,应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2021年5月,首创证券也因“宕机”事件被责令改正,主要原因是:发生集中交易系统部分中断,影响交易时间合计约20分钟,同时发现首创证券信息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删除相关日志及数据库信息,且未进行备份,导致始终无法确定本次信息安全事件的真实原因。

不难看出,监管部门亦对“宕机”事件高度关注。证监会机构部还曾于2022年5月下发《机构监管情况通报》,针对发生的多起信息系统安全事件案例进行了专门通报。

投资者利益如何保障?

券商交易软件连续爆出宕机消息,交易安全问题也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近年来,各大券商不断重金投入交易软件的研发和升级,据中研普华研究院整理,2022年中国证券行业整体技术资金投入达380.2亿元,相较2021年增长24.5%。

今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还印发了《证券公司网络和信息安全三年提升计划(2023-2025)》,鼓励证券行业继续加大IT投入水平,证券公司积极推进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切实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

然而,“宕机”情况仍时有发生,投资者利益如何保障呢?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表示,券商向客户提供交易软件的行为是一种服务行为,与投资者之间构成服务合同关系。如果相同的时间段,其他券商的交易软件没有发生技术故障,而某一券商的交易软件发生宕机事件,则从逻辑上可以推定这个券商的交易软件存在较大的软件缺陷,系服务达不到标准或要求,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投资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如果因交易软件服务提供方的过错导致的损失,投资者是可以发起索赔的,但可能面临举证的问题,比如想卖没有卖出去的证据,以及没有卖出去跟软件的关联的证据等。相关公司也应该加强与股民沟通,妥善解决此事,同时提升自身金融科技水平。(财事汇 葛凡梅 免责声明:文章表述的意见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主编联系:gefanmei@moneyweekly.com.cn。商务合作:public@moneyweekly.com.cn))

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